消防给排水-《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影响及对策
时间:2020-08-04 阅读:725次来源:本站
哪些情况下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要求:
一、对于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是新增条款,不论建筑规模,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机械加压送风机、机械排烟风机、补风风机,均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以前在屋顶临时搭棚的方式不行了),这些机房和空调机房、新风机房、制冷机房、锅炉房等场所类似,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需要根据建筑规模等情况确定: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其他建筑中,如同一防火分区内的其他部位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宜同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比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汽车库,其所属的风机房和空调机房等,如在同一防火分区,宜同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对于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可以设置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或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4、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以上部位可能被列为“特殊重要设备室”,则不论建筑规模,均应设置细水雾或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判断是否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需要根据建筑性质和工艺需求来确定,比如某些工业场所的空调机房等。)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风险及注意事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必须考虑对设备的影响,喷放时不得影响消防设备(机械加压送风机、机械排烟风机、补风风机等)或特殊重要设备(有些设备情况特殊,不能中断运行)的正常运行,不得引发漏电等安全事故。建议提高电气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同时做好电气线路的保护,电气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可以参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要求,采用IP55防护等级。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采用细水雾或气体灭火系统等。(附后: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的意义)需要考虑洒水喷头动作温度的要求:在排烟风机和锅炉房等场所,需要考虑设备正常运行时的环境温度。常规的公称动作温度68℃的洒水喷头,不一定能满足要求;
小贴士: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的意义
IP防护等级标准,是指电气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通常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一位特征数字所表示的防止固体异物进入的防护等级,第二位特征数字所表示的防止水进入的防护等级。
比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中:
11.0.9 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在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0;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这里的IP30,表示:
1、防止直径不小于2.5mm的固体异物,直径2.5mm的物体试具不得进入壳内;
2、设备外壳不防止水进入,对水无防护;
这里的IP55,表示:
1、防尘:虽不能完全防止尘埃进入,但进入的灰尘量不得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安全;
2、防喷水:防止喷射的水侵入,向外壳各方向喷水无有害影响。
很明显,IP55防护等级,适应于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