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有哪些
时间:2018-02-08 阅读:973次来源:本站
通过对我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产生、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性质和特征的研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应是围绕消防安全管理要素开展,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可由消防安全管理的概念引出,即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大致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谁来管)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管什么)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凭什么管)消防安全管理的原理(怎么管好)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怎么管)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为什么管)等六大方面。
一、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从《消防法》确定的我国消防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是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主体。
(一)政府消防安全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当地的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和管理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规划和建设各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
(二)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消防法》在明确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职责的同时,也规定了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三)单位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单位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式,各类社会单位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必须全面负责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四)个人公民个人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是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监督者,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就不会提高。公民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在享受消防安全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消防义务。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或者消防安全管理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信息、时间、事务等六个方面。
(一)人即消防安全管理系统中被管理的人员,任何管理活动和消防工作都需要人参与和实施,在消防管理活动中也需要规范和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财即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经费开支。开展和维持正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必然会需要正常的经费开支,在管理活动中也需要必要的经济奖励等方式方法。
(三)物即消防安全管理的建筑设施、机器设备、物质材料、能源等,物应该是严格控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对象,也是消防技术标准所要调整和需要规范的对象。
(四)信息即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文件、资料、数据、消息等。信息流是消防安全管理系统中正常运转的流动质,应充分利用系统中的安全信息流,发挥它们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五)时间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工作顺序、程序、时限、效率等。
(六)事务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工作任务、职责、指标等。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工作岗位,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逐级岗位责任制。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大致包括法律政策依据和规章制度依据两大类。
(一)法律政策依据是指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运用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或颁布。例如《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批准或颁布。例如《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或颁布。例如:《北京市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4.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局批准或颁布。例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等。
5.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批准或颁布。例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等。
6.消防技术规范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凡是涉及消防技术的管理活动,均应以有关消防技术的国家标准或本地的消防技术规范为管理依据。例如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地方标准《北京市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等。
同时,由于法律依据往往不健全或具有滞后性,所以还应该以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作为指导原则和依据。
(二)规章制度依据《消防法》规定“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了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社会单位开展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活动时,应当制定适合自身单位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从《消防法》确定的我国消防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是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主体。
(一)政府消防安全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当地的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和管理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规划和建设各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
(二)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消防法》在明确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职责的同时,也规定了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三)单位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单位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式,各类社会单位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必须全面负责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四)个人公民个人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是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监督者,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就不会提高。公民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在享受消防安全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消防义务。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或者消防安全管理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信息、时间、事务等六个方面。
(一)人即消防安全管理系统中被管理的人员,任何管理活动和消防工作都需要人参与和实施,在消防管理活动中也需要规范和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财即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经费开支。开展和维持正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必然会需要正常的经费开支,在管理活动中也需要必要的经济奖励等方式方法。
(三)物即消防安全管理的建筑设施、机器设备、物质材料、能源等,物应该是严格控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对象,也是消防技术标准所要调整和需要规范的对象。
(四)信息即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文件、资料、数据、消息等。信息流是消防安全管理系统中正常运转的流动质,应充分利用系统中的安全信息流,发挥它们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五)时间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工作顺序、程序、时限、效率等。
(六)事务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工作任务、职责、指标等。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工作岗位,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逐级岗位责任制。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大致包括法律政策依据和规章制度依据两大类。
(一)法律政策依据是指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运用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或颁布。例如《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批准或颁布。例如《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或颁布。例如:《北京市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4.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局批准或颁布。例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等。
5.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批准或颁布。例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等。
6.消防技术规范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凡是涉及消防技术的管理活动,均应以有关消防技术的国家标准或本地的消防技术规范为管理依据。例如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地方标准《北京市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等。
同时,由于法律依据往往不健全或具有滞后性,所以还应该以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作为指导原则和依据。
(二)规章制度依据《消防法》规定“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了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社会单位开展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活动时,应当制定适合自身单位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