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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意见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时间:2018-06-06 阅读:785次来源:本站

  今年年底前,沈阳市所有高层住宅小区、楼院将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将进行整改。记者6月4日获悉,为有效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沈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坚决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为加强高层建筑的日常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三清三查”行动,即清理居民楼院公共区域可燃杂物、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竖井防火封堵不严等;检查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标识工具是否完好有效、初期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等;开展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定期向所在社区报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状况,发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告知物业所有人或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发现破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管理部门。
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按照集中设置车棚、集中停放、集中充电、集中管理的工作模式,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行为实施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到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高层住宅小区、楼院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在高层建筑隐患整改方面,沈阳市将对存在火灾隐患且因维修资金缺少等原因难以落实整改的老旧、弃管高层住宅建筑,由属地政府筹措资金落实整改,确保及时消除隐患。对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且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将结合改建、扩建工程纳入整改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沈阳市还将通过科技手段加强消防监督,提升火灾风险发现和管控能力,全面推动“传统消防”向“智慧消防”转变。对消防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老旧、弃管高层住宅建筑,将采取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改造既有建筑消防水系统等物防技防设施,提高防范火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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