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工地上消防安全管理与注意事项
时间:2018-08-24 阅读:657次来源:本站
一、一般规定
1、施工、监理单位应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预警机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布置、检查消防工作。
2、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消防重点部位,按消防要求进行采购、储备消防应急物资,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布置图和责任人,定期对应急物资保管、状态进行抽查,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3、施工单位应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检验,保存相关文字、影像资料备查。当人员、工作场所、施工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二、安全防护设施
1、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等部位,设立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3、施工驻地和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其种类、规格和数量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1) 厨房、食堂: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2) 材料仓: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3) 办公室:每100 ㎡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4) 水泥仓: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
(5) 电工房、配电房: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6) 拌和楼及控制室: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共2个。沥青罐区、导热油炉、油料存储区各配置手推式磷酸铵盐干粉(ABC)35kg灭火器2个,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4个,并在拌和楼区域设置消防沙、消防铣,并留有消防车道。
(7) 门卫: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以及1条20m长,直径为65mm的消防水带。
(8) 集体宿舍:每50㎡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
(9) 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10) 周转材(木模板)堆放场和散装水泥塔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
(11)油库:配置手推式磷酸铵盐干粉(ABC)35kg灭火器2个,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4个,并在拌和楼区域设置消防沙、消防铣,并留有消防车道。
(12)火工品仓库:值班房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消防铣2把,消防桶4只;炸药库、雷管库墙壁上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消防铣2把(挂于墙1.5米高处),防火沙置于两库中间,旁边设一2m×2m×2m蓄水池。
(13)试验室:力学室、混凝土室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各1个,集料室、土工室、化学分析室、沥青室、抽提室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各2个。
(14) 隧道:长、特大隧道内大型电器设备(变压器、高压开关柜、变配电室)应设置安全防护栅栏,设置警示标识,每处配备4kg干粉灭火器2个,其四周2米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混凝土衬砌每个工作车台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4个。
(15) 机械设备:驾驶室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0.5kg灭火器1个。
施工驻地和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标牌,明确消防责任区和责任人。
消防标志和标牌
三、安全管理要点
1、施工驻地
(1) 施工驻地消防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②宿舍与厨房、锅炉房、配电房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
③驻地与贮存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临时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满足有关规定。
(2) 严禁在床上吸烟,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
(3)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服和使用超过大功率照明器材。
(4) 严禁使用电炉和超线载的大功率用电取暖设备。
(5) 严禁使用有明火的取暖设施。
(6) 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7)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8) 每天安排专人清扫宿舍(生活区)杂物和垃圾,可燃杂物要集中堆放,不宜堆放在建筑物内和宿舍附近。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1) 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高压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
(3) 固体易燃物品应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同一仓库混合储存不同性质的物品。
(4) 仓库或堆料场所应采用防爆防溅开关和灯具,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5) 库区的每个库房外应单独安装开关箱,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保护装置。保管人员离库时,须拉闸断电。
(6)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3、电气防火管理要点
(1) 不得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2) 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度,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 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技能水平。
(4) 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和火警预报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电、气焊作业
(1)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隔离防护装置,电焊机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Ω。
(2) 电焊机应放置在避雨干燥的地方,不准与易燃、易爆物品或容器放在一起。电焊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施焊作业应远离易燃、易爆物10m以外。
(3)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之间距离不小于10m,使用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应不小于5m,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
(4) 气瓶严禁倒放,且不得置于高压线下面或在太阳下暴晒。
(5) 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作业人员应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5、其他
(1) 施工单位须采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器材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指定专人(主要是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2) 消防器材出现下列情况时应予以维修和更新配置:
①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予维修:喷嘴损坏、垫圈老化、内胆破损、压力不足。
②有下述情况的建筑场所,应更新配置灭火器材:临时建筑使用性质变更,使用、贮存可燃物的种类变更。
(3) 向隧道内送风的鼓风机周围3米内禁止明火作业,以防明火被吸入鼓风机引起火灾。在隧道内斜、竖井口、横通道口明显处悬挂2个灭火器备用。
(4) 在高空焊接时,在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5) 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储油罐及管道内有存油时,不得电气焊作业。
1、施工、监理单位应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预警机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布置、检查消防工作。
2、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消防重点部位,按消防要求进行采购、储备消防应急物资,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布置图和责任人,定期对应急物资保管、状态进行抽查,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3、施工单位应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检验,保存相关文字、影像资料备查。当人员、工作场所、施工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二、安全防护设施
1、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等部位,设立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3、施工驻地和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其种类、规格和数量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1) 厨房、食堂: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2) 材料仓: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3) 办公室:每100 ㎡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4) 水泥仓: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
(5) 电工房、配电房: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
(6) 拌和楼及控制室: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共2个。沥青罐区、导热油炉、油料存储区各配置手推式磷酸铵盐干粉(ABC)35kg灭火器2个,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4个,并在拌和楼区域设置消防沙、消防铣,并留有消防车道。
(7) 门卫: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以及1条20m长,直径为65mm的消防水带。
(8) 集体宿舍:每50㎡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
(9) 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10) 周转材(木模板)堆放场和散装水泥塔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1个。
(11)油库:配置手推式磷酸铵盐干粉(ABC)35kg灭火器2个,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4个,并在拌和楼区域设置消防沙、消防铣,并留有消防车道。
(12)火工品仓库:值班房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消防铣2把,消防桶4只;炸药库、雷管库墙壁上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2个,消防铣2把(挂于墙1.5米高处),防火沙置于两库中间,旁边设一2m×2m×2m蓄水池。
(13)试验室:力学室、混凝土室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各1个,集料室、土工室、化学分析室、沥青室、抽提室各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各2个。
(14) 隧道:长、特大隧道内大型电器设备(变压器、高压开关柜、变配电室)应设置安全防护栅栏,设置警示标识,每处配备4kg干粉灭火器2个,其四周2米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混凝土衬砌每个工作车台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4Kg灭火器4个。
(15) 机械设备:驾驶室内配备磷酸铵盐干粉(ABC)0.5kg灭火器1个。
施工驻地和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标牌,明确消防责任区和责任人。
消防标志和标牌
三、安全管理要点
1、施工驻地
(1) 施工驻地消防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②宿舍与厨房、锅炉房、配电房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
③驻地与贮存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临时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满足有关规定。
(2) 严禁在床上吸烟,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
(3)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服和使用超过大功率照明器材。
(4) 严禁使用电炉和超线载的大功率用电取暖设备。
(5) 严禁使用有明火的取暖设施。
(6) 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7)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8) 每天安排专人清扫宿舍(生活区)杂物和垃圾,可燃杂物要集中堆放,不宜堆放在建筑物内和宿舍附近。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1) 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高压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
(3) 固体易燃物品应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同一仓库混合储存不同性质的物品。
(4) 仓库或堆料场所应采用防爆防溅开关和灯具,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5) 库区的每个库房外应单独安装开关箱,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保护装置。保管人员离库时,须拉闸断电。
(6)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3、电气防火管理要点
(1) 不得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2) 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度,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 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技能水平。
(4) 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和火警预报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4、电、气焊作业
(1)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隔离防护装置,电焊机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Ω。
(2) 电焊机应放置在避雨干燥的地方,不准与易燃、易爆物品或容器放在一起。电焊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施焊作业应远离易燃、易爆物10m以外。
(3) 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之间距离不小于10m,使用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应不小于5m,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
(4) 气瓶严禁倒放,且不得置于高压线下面或在太阳下暴晒。
(5) 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作业人员应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5、其他
(1) 施工单位须采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器材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指定专人(主要是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2) 消防器材出现下列情况时应予以维修和更新配置:
①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予维修:喷嘴损坏、垫圈老化、内胆破损、压力不足。
②有下述情况的建筑场所,应更新配置灭火器材:临时建筑使用性质变更,使用、贮存可燃物的种类变更。
(3) 向隧道内送风的鼓风机周围3米内禁止明火作业,以防明火被吸入鼓风机引起火灾。在隧道内斜、竖井口、横通道口明显处悬挂2个灭火器备用。
(4) 在高空焊接时,在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5) 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储油罐及管道内有存油时,不得电气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