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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选型新规

时间:2018-11-22 阅读:539次来源:本站

  一、湿式系统的洒水喷头选型(黑体标注的为新规范)
1、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
2、吊顶下布置的洒水喷头,应采用下垂型洒水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3、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住宅建筑、宿舍、旅馆客房建筑、医疗建筑病房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
4、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洒水喷头或吊顶型洒水喷头;
5、顶板为水平面,且无梁、通风管道障碍物影响喷头洒水的场所,可采用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6、住宅建筑和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宜采用家用喷头;
7、不宜选用隐蔽式洒水喷头;确需采用时,应仅适用于轻危险级和中危险Ⅰ级场所。
二、下列场所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当采用快速响应喷头时,系统应为湿式系统。
1、公共娱乐场所、中庭环廊;
2、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治疗区域,老年、少儿、残疾人的集体活动场所;
3、超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的楼层;
4、地下商业场所。
三、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比环境最高温度高30°。
四、对于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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